“父親願做‘人肉沙包’,為患白血病的兩歲兒子籌錢”一事見報後,白血病兒童果果已收到68萬餘元善款。父親夏軍稱捐款已足夠治療疾病,呼籲暫停捐款,他不想被人誤會自己的動機,他要對得起這些愛心(12月4日《京華時報》)。
  生活中,每當某一社會群體或者個體陷入困境,總有愛心善款愛心相助,讓社會捐贈充滿人間大愛和溫暖。然而,往往因為受助對象與捐贈方信息不對等、善款數額不透明等原因,讓社會捐贈陷入尷尬。
  依照捐贈慣例,每一次社會捐贈,受助者公佈銀行賬號,好心人給其捐款,他們之間是一種無償贈與關係,受捐者是合法獲取資金成為自己的財產,法律上並沒有義務向他人透露數額和如何支配這些財產。可是從道義上,受助者接受了善款,應該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。但道義歸道義,法律歸法律,受助者不給公眾交代,誰也沒辦法,何況法律傾向受助者一方。
  為此,目前私下接受社會捐贈的受助對象,只能依靠其自覺來維繫捐贈雙方的捐贈關係和捐贈目的。讓每一筆愛心捐贈陽光透明,這不僅是對受助者做人的基本道德和良心考驗,也是對我們整個社會公信力和救助機制的考驗。
  筆者以為,對於每一次特定的社會捐贈行為,一旦完成捐贈目的,呼籲停捐理應成為社會捐贈最基本的行為規範和行為自覺,讓每一位受助對象,都像白血病兒童果果的父親夏軍一樣,不僅及時公佈善款數額,而且及時叫停愛心捐贈。唯有如此,才能不斷提升社會捐贈的公信力和凝聚力。
  甘肅 祿永峰/媒體人
  (原標題:呼籲停捐應成捐贈常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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